买房的时候购房合同是一定会签的,它不仅仅是证明买卖双方交易的凭证,也是后续购房者申请买房贷款、办理房产证的重要资料之一,所以对于购房合同我们一定要保持好,如果不小心遗失了,我们就需要登报补办,那么当购房合同丢了怎么登报?购房合同丢了去哪个部门补办?
一、购房合同丢了怎么登报
1、咨询补办单位是否要求刊登指定报纸,没有要求的话一般市级以上公开发行报纸都是可以刊登的。
2、登报声明需要先证明,丢失的那些证件是自己的,自己是所属人。需要提供一些相关资料,例如身份证等个人证件丢了,需要有以前的复印件,或者户口本就行。
3、如果是対公的,需要丢失证件本身的复印件,以及法人身份证。
4、到了报社,验证身份资料后,会给一份表格,让填固定格式的遗失信息,也就是登报声明的内容。注意填写正确。
5、登报后,可以在报纸上找到相关内容,拿着报纸就可以到相应的机关单位补办证件了。
6、报纸可以在报亭买到,如果找不到报亭,来报社前台也可以要一份报纸。
二、购房合同丢了去哪个部门补办
1、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,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,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,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。
2、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,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,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,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,到三个月期满后,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,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,再去做预售登记。
3、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,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,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,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要办理的手续外,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,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,因为原先的购合同已经注销了,换成新的合同,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,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,但依据《民法典》(2021.1.1生效)规定,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,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。
购房合同遗失登报的手续还是比较简单,只要确定好补办单位是否要求刊登指定报纸,在准备好相应资料前往报社办理即可。以上这些就是“购房合同丢了怎么登报?购房合同丢了去哪个部门补办?”全部内容。